关于印发2020年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和《关于制定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梅法治办函〔2020〕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将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组织修订《梅州市党政部门及中央驻梅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组织修订《梅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编制《梅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