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等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府[1999]34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17〕197号)相关规定,由市财政核拨经费或核拨补助经费单位的干部职工,其“未享受房改房、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2000年1月1日前在市区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私房、未享受各种补贴购建房”的,均可享受住房货币补贴。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市直财拨单位住房货币补贴指标分配工作,防止个别抽中人员经审核不符合条件造成轮空现象,尽量确保年度补贴资金最大化利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今年抽签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抽取住房货币补贴指标分配对象名单,第二批抽取住房货币补贴指标分配替补对象名单。
11月19日,我局组织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信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8个市直单位代表进行了现场电脑随机抽签,产生了196名拟分配对象和10名拟替补对象。现将有关名单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请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住房货币补贴条件及填写的职务职称是否准确进一步调查核实。如第一批抽中人员中经审核有不符合条件者,拟替补名单将按抽中顺序递补列入今年补贴名单,未能轮替的替补对象则视为未被抽中人员,需转入下一年度重新参加抽签。
如住房货币补贴对象情况不实,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和投诉。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8日,共7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电话:(0753)2244985 (0753)2241708
传真:(0753)2261322; 邮政编码:514021
附件:2021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核拨或核补)住房货币补贴抽签结果名单表.xls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