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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公告 继承声明公告
继承声明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0-13 14:57: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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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请 人:陈  晓

  身份证号:4414****0443

  被继承人:陈晋运

  身份证号:4414****0416

  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1年9月17日向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相关继承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陈晋运于2015年9月27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梅州市梅江区西郊镇瓜园坝(瓜园市场)工商B栋-1综合楼的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号码:粤房地证字第C3227459号。

  三、被继承人陈晋运夫妻共同共有(各占50%份额)的不动产权,陈晋运名下(50%份额)由其女儿陈晓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现进行公告询异,对前述申请行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3—2119984)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梅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