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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管理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3-25 10:17: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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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直单位、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19〕1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19年10月15日印发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梅市自然资〔2019〕77号),现将有关工作再次通知如下:

  为切实有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审批效能,凡申请办理梅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业、仓储物流项目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环卫、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律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规划审批,我局不再对上述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图纸进行审查,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含注册建筑师)共同承担主体责任,遵循“谁申请、谁负责,谁出图、谁负责”的原则,转变规划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工程设计方案符合设计规范、面积指标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的管理实行告知承诺制。

  附件:《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梅市自然资〔2019〕77号)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5日

 

(附件)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