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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行管〔2017〕13号
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印发2017年度“身边榜样”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8-18 18:42: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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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务中心各党支部、各窗口,本办各科室、技术中心、监控中心:

现将《2017年度“身边榜样”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818

2017年度“身边榜样”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树立和弘扬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激发创造性,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政务中心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开展2017年度“身边榜样”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身边榜样”活动,认真发现、总结、宣传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搭建干部职工自我教育、相互学习平台,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市县两级政务中心的提升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

开展“身边榜样”活动,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政务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践行宗旨、忠诚使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在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干部职工中遴选产生,组成2017年度“身边榜样”先进典型报告团。报告团成员由遴选产生的5名同志组成。报告团成员应符合下列一项以上条件:

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

诚实守信: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助人为乐: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主动为他人提供无私帮助。

见义勇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互讲互学活动。(8月下旬-9月中旬)

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互讲互学活动。互讲互学活动既可以回顾本人的工作情况和体会,也可以讲述身边同志的感人事迹。各县(市、区)政管办及市政务中心各党支部分别推荐1名先进典型候选人,并将先进典型候选人的个人简介(约250字)、主要事迹材料(约1500字)、工作和生活照片电子版各1张,于915日前报市政务中心管理办政秘科,联系人:黄晓珍,邮箱:masasc@163.com,电话:6133868

(二)确定报告团成员。(9月下旬-10月中旬)

市县两级政务中心要对先进典型候选人进行试讲培训工作,从宣讲内容、语言表达、表情仪态、宣讲效果等方面给予指导,不断提升候选人的宣讲水平。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将于10月中旬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先进典型候选人遴选宣讲,根据候选人的宣讲情况和综合表现,确定5名“身边榜样”宣讲团成员。

(三)举行巡回报告会。(10月下旬-11月下上旬)

宣讲团分别赴各县(市、区)政务中心进行巡回报告,激发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勇争一流、无私奉献的精神。

(四)提升成果。(12月份)

一是市县两级政务中心要围绕窗口建设和审批服务工作,在推动工作、锻炼队伍的同时,不断培育先进典型,促进先进典型层出不穷。二是继续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把先进典型的影响力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形成人人学习典型,人人争做典型的良好局面。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身边榜样”活动由市政务中心管理办政秘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各县(市、区)政管办和市政务中心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活动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把学习典型、崇尚先进落实到日常服务工作之中。

2、树立典型。各县(市、区)政管办和市政务中心各党支部要认真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树典型、推典型、学典型,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干部职工树立可学可比可追的榜样。

3、转化实践。要通过开展活动,及时总结先进典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和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要把开展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劲动力。

附件:“身边榜样”先进典型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