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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市公安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安业务审批项目一览表
市公安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安业务审批项目一览表
来源: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2011-09-26 11:08: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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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具体审批项目 承诺时限
治安管理(14项) 1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0个工作日
2 举办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许可 20个工作日
3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许可 5个工作日
4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20或30日(不同类型)
5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培训合格后30个工作日
6 (实施大型或复杂环境)爆破作业许可 20个工作日
7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购买凭证成册颁发、购买凭证网上核销、从业单位备案审核、从业人员审核) 3个工作日
8 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许可 20个工作日
9 省内运输、携运民用枪支(弹药)许可证核发 2个工作日
10 民用枪支持枪证审核 15个工作日
11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核 市级受理后15日内复核,省厅受理15日内审核
12 保安员证核发 培训、考核合格后3日内
13 保安培训单位设立审核 市级受理后15日内复核,省厅受理15日内审核
14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10日
户政管理(2项) 15 办理边境签证 6个工作日
16 居住证核发 6个工作日
出入境管理(8项) 17 受理本辖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申请赴港澳探亲、个人旅游、团体旅游、商务、其他、逗留签注,并对上述证件进行发证 首次:15个工作日
再次:10个工作日
18 受理本辖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因私赴台申请,并对上述证件进行发证 首次:15个工作日
再次:10个工作日
19 受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和居留签注申请,并对上述证件进行发证 5个工作日
20 受理本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共鸣出国普通护照申请及护照换发、补发、加注,并对上述证件进行发证 15个工作日
21 受理本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赴港澳定居申请 达到审批分数线之日起4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20个工作日审批
22 受理本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港澳永久居民的子女赴港澳定居申请 受理审批上送省厅为40个工作日
23 受理华侨申请来我市定居 55个工作日
24 受理台湾居民申请来我市定居 60个工作日
交通管理(9项) 25 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当日
26 驾驶员证期满换证 3个工作日
27 驾驶证补证 3个工作日
28 新车注册登记 2个工作日
29 交通违法查询 即时
30 城区交通违法录入 2个工作日
31 城区交通违法处理 2个工作日
32 协助查询、处理异地交通违法行为 即时
33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即时
公安业务进驻项目合计3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