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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关于印发组建市政务中心党员志愿者 服务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9-21 11:22: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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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行管党字〔2017〕2号

中共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关于印发组建市政务中心党员志愿者

服务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窗口,本办各科室、技术中心、监控中心:

现将《组建市政务中心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组建市政务中心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实施方案

为了助推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市创文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梅市创文办〔2017〕3号)精神,市政务中心机关党委决定在中心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系列志愿服务。现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有利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有利于展现中心的良好精神文明风貌,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心党员在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环境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实现梅州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以中心党员志愿参与为主体,着眼于满足群众的基本服务需求,定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组织结构

成立市政务中心党员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由市政务中心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各党支部书记、政秘科和管理科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和规范中心党员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管理科),负责中心志愿者队伍管理,志愿服务的沟通、协调、衔接和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三、志愿者登记

各党支部和各窗口要调动所在党员积极性,发动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参与志愿服务的党员,填报《市政务中心党员志愿者服务岗登记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党员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和组队等相关事宜。

四、服务内容

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政务审批服务。各党支部和管理科负责在中心各楼层设立党员志愿者服务岗,开展政务审批志愿服务工作。一是为办事群众提供预约服务;二是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下班后,为有预约或正在办理业务中的办事群众提供延时服务;三是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办事群众以及市重点项目、市重点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可视具体情况组织党员志愿者或窗口工作人员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2、扶贫济困服务。各党支部和政秘科负责组织党员志愿者采取“一助一”或“多助一”的结对帮扶等方式,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或与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社区对接,为社区孤寡老人、残疾人、下岗失业职工、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

3、环境维护服务。各党支部和管理科负责组织党员志愿者在中心大楼范围及周边区域开展清理卫生死角、清洗乱涂乱画和“小广告”、爱绿护绿等环境卫生服务活动。

五、制定服务计划

中心党员志愿者队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根据群众需求,结合党员志愿者特长,精心制定服务计划,开展服务活动。

各窗口要认真梳理延时、预约服务项目,分别形成《延时服务事项》、《预约服务事项》相关表格,管理科审核汇总并提交主任扩大会议研究后对外公布。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党支部、各科室、各窗口要充分认识到党员志愿服务的重要性,组织好志愿者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发挥自身优势,各负其责,各展所长,认真开展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2、加强协作。志愿服务涉及中心形象,各党支部、各科室、各窗口之间要形成协作机制,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3、合理安排。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要合理设置窗口岗位,科学安排班次,强化考勤制度,落实轮休补休和后勤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志愿者服务岗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4、强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全面掌握志愿服务的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窗口和个人,在考核中要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服务不到位的窗口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并在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确保志愿服务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市政务中心党员志愿者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