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着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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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9-30 15: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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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相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着装的通知》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着装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塑造整洁、规范、亲和的服务形象,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着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着装范围
中心上班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穿着制服、行业工作服或中心统一制作的工作服。
二、服装的制作和配发
1、有统一制服或行业工作服的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其服装的制作、配发由进驻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
2、未配发制服、行业工作服的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中心管理办工作人员,由中心管理办牵头组织进行政府采购统一配发。夏装原则上每年配发一次,冬装原则上每两年配发一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梅江区属单位派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制作费用由梅江区政府负责。
3、各进驻单位要保持窗口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未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梅市行管〔2012〕9号)规定及在工作服制作配发周期内调整窗口工作人员的,其工作服制作费用由所在派驻单位负责。
三、有关要求
1、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是树立政府形象、创建服务型政府、提振精神面貌的重要举措,各进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统一着装工作。
2、规范着装工作列入中心绩效考核内容,中心管理办公室将加强日常检查、督促,严肃查纠不规范着装行为,维护中心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