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院连续四年获评“一类法院”
近日,省法院发布《2024年度各中院执行工作综合评价结果通报》,梅州中院执行工作连续四年获评专项考核“一类法院”,执行工作稳居全省法院前列。
2024年,梅州中院锚定“一降两升三优化”目标,以“执行质效巩固提升年”专项行动为牵引,以进一步深化破解山区农村执行难“四大机制”为抓手,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市法院执行结案9325件,执行到位率57.07%、执行完毕率47.76%,同比增长19.01和15.08个百分点。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做实“执前督促+和解”工作,新收执行案件增幅同比下降37.42%。统筹推进交叉执行、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交叉执行案件215件,实质化解185件;终本案件恢复执行6646件。推广执行异议案件“首接制”,全市法院新收执行异议案件同比下降61.49%。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4912件,为民营企业追回债务16.12亿元。柔性执行化解企业困境,向企业出具《预处罚告知书》1002份,修复企业信用419件次。健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发出执行建议6份。梅州中院执行工作成效被写入省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记者 李盛华 通讯员 梅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