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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梅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2-27 17:19:36

关于废止《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

梅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并报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我局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梅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梅市环字〔2016〕35号),自发文之日起,不再适用。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