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任务的报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
市十件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项目任务的报告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初,为做好本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筹备工作,对照省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讨论稿)内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增800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政府拟定将此项工作任务纳入本年度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生态环境局经与省对应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沟通,省级还未研究讨论各地市具体工作任务,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当初只以粤东西北地市为主进行初步测算,预估分配我市任务为新增65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梅州市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对应内容。
2021年1月13日下午、20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分别对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意以市生态环境局预估的65个行政村数量暂作为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之一,待省具体明确后作为实际年度工作任务,并于2021年2月2日首次在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上采取票决制形式确认。2021年1月底,省政府网站正式发布2021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其中“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具体任务内容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此前讨论稿内容相比有较大变化,任务单位由行政村改为自然村,且近期经多次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后,确定分配我市任务为100个自然村(至目前,未正式发文)。经测算,每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大概约500万元,65个行政村共需资金约3.25亿元;每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约100万元,100个自然村共需资金约1亿元。行政村污水治理工作比自然村生活污水需开展工作量、投入资金等都大幅增加。
由于在2021年2月2日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上对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审议票决前,省还未确定我市具体工作任务指标,且我市属经济落后山区,底子薄基础差资金短缺,未纳入省民生实事范围的项目需地方政府负责全部资金,差额至少2.25亿元。为确保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顺利完成,并对应完成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任务,现请求将此项任务内容调整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增100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于审议。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