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体育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梅州市体育局关于宣布失效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2〕155号)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并报梅州市司法局审查后,我局将对10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被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梅州市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梅州市体育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