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延长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
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梅市发改价格〔2020〕75号)有效期延用至2030年4月30日。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1日
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梅市发改价格〔2020〕75号)有效期延用至2030年4月30日。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