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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4-25 09:12:26

关于延长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

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梅市发改价格〔2020〕75号)有效期延用至2030年4月30日。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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