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梅市府函〔2023〕52 号) 要求,现将《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政策解读:关于《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解读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梅市府函〔2023〕52 号) 要求,现将《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政策解读:关于《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