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六项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4日)向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受理电话:0753—2250331
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