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解读
《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撑梅州“百千万工程”和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梅州市科技局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2号)和《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类别调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4〕24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二十八条,内容涵盖了总则、职责、建设、运行管理和附则五个部分。
第一章 总则方面。明确制定的目的、定位、建设管理、主要类别以及资金保障。规定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经费的保障、管理、使用以及鼓励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内容。强调了其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人才培养、科技成果产出、技术研发以及产业发展等多方面的重要性和价值,强调了重点实验室作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依托单位、科研实体性质、运行机制、科研目标和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 职责方面。明确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和主要职责。一是市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和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支持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做好市重点实验室的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协助做好市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等工作。二是依托单位负责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聘任关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费、设备、场地等,为市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科研基础条件,并解决实验室在建设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实验室管理和学术指导团队具备高水平专业能力。三是市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科技前沿,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攻克关键技术,引进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科学配置资源并实现开放共享,组织科技交流合作。
第三章 建设方面。一是明确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原则、目标、任务和相关程序。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原则为“系统布局、能力提升、开放合作、科学管理”。通过实行动态优化调整、坚持质量优先和保持适度数量规模等措施,逐步构建“定位准确、目标清晰、布局合理、引领发展”的市重点实验室体系。二是明确市重点实验室的类别及其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基础研究类市重点实验室立足科技前沿,进行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科技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和引领;技术攻关类市重点实验室聚焦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三是明确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的资格和注册要求、申报单位所具备的条件。明确市科技局在指南发布与申报组织方面的职责和流程,并会同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立项,并加强管理评估。
第四章 运行管理方面。详细规定了市重点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科研项目、人员经费管理以及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市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并规定实验室主任的任职要求和更替流程。确立了市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以审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等重大事项。二是明确市重点实验室的人员构成包括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并设立实验室专职秘书岗位负责日常事务。市重点实验室强化创新人才管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构建高水平科研人才队伍。三是市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单元设置与科研活动组织方式,强调自主设立课题与合理配置资源。统筹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仪器高效运转和开放共享,提高利用率。四是强调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合作理念,积极吸引创新资源,开展科技合作交流。五是明确市重点实验室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确保研究成果标注及权益处理合规。强调市重点实验室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与决策程序。明确市重点实验室重大事项调整变更及备案要求,确保管理规范和信息透明。市重点实验室弘扬科学精神,强化科研诚信与伦理,建立创新容错机制,营造良好科研氛围。规定市重点实验室资格撤销的条件,强调科研合规性、安全性及诚信原则。
第五章 附则方面。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命名规则、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