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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办法》解读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04-08 14:24:13

  政策原文: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办法的通知


《梅州市梅县区房屋征收补偿

与安置办法》解读


  一、制定本文件的目的是什么?

  (一)规范征收行为。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避

  免随意征收和不合理补偿。

  (二)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合理补偿。

  (三)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征收活动服务于公共利益,

  促进区域发展。

  二、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梅县区实际情况。根据梅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屋市场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如被征收房屋的主体结构不一,装修档次不同,评估时需充分考虑各自特点,确保公平合理。

  三、本补偿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政策等,让被征收人清楚项目概况。如某项目名称为“梅县区某片区改造”,征收范围为某街道部分区域,补偿方式为一次性货币补偿或回购政府安置房。

  (二)资金保障。明确征收补偿费用需足额到位、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确保被征收人能按时足额获得补偿。

  (三)房屋属性认定。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进行调查登记,对违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如某被征收房屋因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四、评估机构如何选定?

  (一)通过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从房地产评估机构库中协商选定。

  (二)通过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选定。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决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五、评估时间节点如何确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评估时间节点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之日;国有土地上房屋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六、补偿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及附属设施价值补偿。补偿被征收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价值,包括房屋主体、装修、附属物等。如某被征收房屋装修精美,附属设施齐全,评估机构对其房屋主体、装修及附属物分别评估,得出总补偿价值。

  (二)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进行补助。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经营损失、设备搬迁费用等。如某经营性房屋被征收,评估机构根据其经营面积、税费缴交等数据,评估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

  七、补偿安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协议内容。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双方权益。

  (二)签订流程。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协议一式多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方各执一份。在签订过程中,工作人员将详细解释协议条款,确保被征收人清楚协议内容,避免后期纠纷。

  (三)协议履行。被征收人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房屋征收部门按协议支付补偿款或交付安置房,双方严格履行协议约定。

  八、未签约房屋如何处理?

  (一)法定程序启动。对未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将依法启动征收程序,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如某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未签约,房屋征收部门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送达被征收人。

  (二)补偿决定作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和补偿方案,对未签约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明确补偿方式、金额等内容。补偿决定会充分考虑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确保补偿合理合法。

  (三)法律救济途径。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某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满,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作出维持或变更决定。

  九、补偿安置方式及奖励包含哪些内容?

  (一)安置费用补偿

  1.补偿标准。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给予合理的安置费用补偿,保障其安置需求。

  2.补偿方式。安置费用补偿可选择货币补偿或回购政府安置房,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

  3.补偿流程。房屋征收部门在协议签订后或补偿决定作出后,按约定时间支付安置费用补偿款或交付安置房。在支付补偿款时,会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账;交付安置房时,会办理相关手续,保障被征收人权益。

  (二)安置方式确定

  1.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和奖励。

  2.安置房选择。被征收人可在规定的安置房范围内选择安置房,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多种户型和位置供被征收人选择。例如,某安置房小区提供多种户型,被征收人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合自身家庭状况选择合适的户型。

  3.安置房交付。房屋征收部门需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安置房交付给被征收人,并在交付时,根据具体的实施方案按标准结清二次搬迁费、租房过渡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签约搬迁奖励

  1.奖励条件。对在签约期内按期签约并且按期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

  2.奖励发放。房屋征收部门在被征收人完成签约和搬迁后,按约定时间发放奖励,确保奖励及时到位。

  3.奖励标准。奖励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

  十、审计及法律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一)审计原则

  1.全面审计。对房屋征收补偿全过程进行审计,包括补偿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环节,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审计部门将对每个征收项目从开始到结束进行全程跟踪审计,检查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违规行为。

  2.重点审计。重点审计补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特别是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保障资金安全。对涉及金额较大的补偿项目,如安置房建设资金、大额补偿款等进行重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3.公开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征收补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如审计部门将在政府网站公布审计报告,详细说明审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让被征收人和社会公众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二)法律责任

  1.违法征收责任。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征收补偿工作中,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工作人员在征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被征收人法律责任。被征收人如存在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或者采取伪造证据等方法骗取补偿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某被征收人伪造房屋产权证骗取补偿款,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回骗取的补偿款。

  3.评估机构法律责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估价师在评估过程中如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障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如评估机构故意高估或低估房屋价值,导致评估结果失实,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