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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4-14 15:57:35

政策原文: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的通知


《梅州市梅县区农村土地经营权

流转实施细则》解读


  ‌一、制定本文件的目的是什么?‌

  为依法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经营流转市场,发挥土地资源效益,促进农业经营和现代化发展。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承包方(农户)将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对承包方有什么好处?‌

  (一)‌自己说了算。租不租、租给谁、租多久、多少钱都由承包方确定,村干部不能强迫。

  (二)租金有保障。租金需交给承包方,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三)‌流转有退路。租约到期后土地自动退回,租户改良土地(如修水渠)需给承包方相应的补偿。

  (四)‌优先权得到保障。本村人想承包有优先权,外村人想租需承包方同意。

  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哪些“红线”?‌

  (一)不得在耕地上建房、挖沙、建坟(即种粮地必须种粮)。

  (二)永久基本农田不准种果树、挖鱼塘。

  (三)租期不能超过承包方经营权证的剩余年限。

  五、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步骤是什么?‌

  (一)流转意向的达成。承包方和受让方经过协商(建议参考政府发布的指导价),确定租期(不得超过二轮土地延包时间)。

  (二)签订合同。承包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后,按程序签订标准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租地范围、用途、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赔偿等内容。

  (三)存档备案。承包方和受让方签完合同3天内交给村委会存档,流转土地超过100亩的需镇政府审核并存档。

  (四)定期查看。承包方租出土地后每年可要求受让方出示土地用途证明。若发现受让方存在违规行为的(如私自建房),可立即向当地镇政府举报。

  六、常见问题解答‌

  (一)承包方外出打工,可把土地委托给村委会代管吗?

  可以。承包方需与村委会签订书面《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和时间,不能口头委托。

  (二)受让方公司破产了,承包方的土地怎么办?

  流转合同须明确风险保障金并交村集体经济组织,如遇到受让方“跑路”,可用保障金支付租金并将土地归还给承包方。

  (三)承包方流转土地后还可领耕地补贴吗?

  可以。只要土地实际种粮,耕地补贴仍归承包方所有,流转合同需明确此事项。

  (四)流转合同到期后设施归谁?

  流转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明确“到期后不可移动设施归承包方所有,可移动设施由受让方自行处理”。

  七、流转双方产生纠纷怎么解决?‌

  (一)‌咨询渠道。可向村委会、镇政府或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咨询解决。

  (二)纠纷解决渠道。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委会、镇政府进行调解或梅县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