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服务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助手关爱版 > 政策解读

《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的通告》解读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03-15 15:30:49

政策原文: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的通告


  一、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适养区范围的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本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有效管控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埔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禁养区和适养区范围进行了科学调整。  

  二、哪些区域被划定为禁养区?

  以下8类区域为禁养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已批复和拟调整的水源保护区水域及陆域范围。

  (二)自然保护区:县内7个自然保护区(依法划定的生产生活区除外)。

  (三)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14个乡镇和丰溪林场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

  (四)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区域。

  (五)森林公园:县内14个森林公园的边界范围。

  (六)文物保护单位:县内129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七)公路、铁路两侧:高速公路30米内、国道20米内、省道15米内、县道10米内、铁路15米内。

  (八)重要河流、湖库管理范围:韩江、梅江、汀江、梅潭河、漳溪河、小靖河等河流及青溪水库、双溪水库、三河坝水库等中型水库的管理范围。

  三、禁养区内还能养殖吗?

  (一)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养殖场。

  (二)禁养区内已建成的养殖场需逐步关停或搬迁,关停前不得扩大规模,并需减少污染。

  四、哪些地方可以养殖?

  禁养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适养区。但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符合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防疫、公共卫生等规划。  

  (三)需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五、居民家里散养几头猪或鸡,算禁养范围吗?

  家庭散养可以。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到:

  (一)粪污收集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排水体。

  (二)远离取水口,避免污染水源。

  (三)服从村规民约管理,保持村容整洁。

  六、自然保护区内原住居民能继续养殖吗?

  可以。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在核心保护区,且在依法划定的生产生活区。

  (二)不扩大现有养殖规模和建设用地。

  (三)做好生态保护,遵守自然保护区规定。

  七、居民开展养殖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居民的养殖场在禁养区,该怎么办?

  1.停止扩建,逐步减少存栏量。

  2.联系属地镇政府或丰溪林场,了解关停搬迁安排。

  3.过渡期内加强污染治理,避免环境违法。

  (二)居民想新建养殖场,如何确认选址是否合规?

  1.对照禁养区范围,避开上述8类区域。

  2.咨询属地镇政府或丰溪林场的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土地性质及规划要求。

  八、发现违规养殖或污染行为,如何举报?

  可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属地镇政府或丰溪林场、大埔县农业农村局或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