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免费生产”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梅州市“免费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免费生产”实施
细则(试行)》解读
一、本文件中的“免费生产”是什么意思?
“免费生产”是指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工业园区闲置标准厂房,通过优惠措施提供给制造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使用。
二、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免费生产”?
(一)制造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在合同约定的工业厂房内实际生产;
(三)符合梅州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等要求;
(四)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如何申请“免费生产”?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
(一)通过“免费生产”小程序在线申请。操作步骤为:打开“粤省事”——“梅州事好办”版块——“免费梅州”版块——“免费生产”——可根据区域、行业、面积等不同条件搜索意向标准厂房,申请入驻。
(二)线下书面申请。可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的“免费生产”工作审核单位申请。
四、申请“免费生产”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免费生产”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
五、提交“免费生产”材料后多长时间能够办结?
审核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组织开展招商会审和研判,及时和企业沟通,开展双向考察。
六、线上申请通过后就能入驻工业园区了吗?
不一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的“免费生产”工作审核单位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园区的招商要求,同时联系企业了解更详细的情况。线上通过不一定代表能够成功入园,只是符合园区的基本招商要求,还需要开展招商会审和研判,通过双向考察确认是否能够入驻园区。
如果双向考察后确认能够入园,招商管理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将与企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经营管理园区厂房的国有企业与厂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七、企业入驻后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新入驻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包括:租赁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园区闲置标准厂房3年及以上的企业,自签约之日起,给予不低于1年的免费使用时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实施额外的租金优惠。
八、企业入驻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园区有关规定,落实“免费生产”投资协议及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接受监督和管理。
九、企业未达到“免费生产”相关约定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企业未达到“免费生产”的相关约定,招商管理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将依法推动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可能会解除协议、合同。
十、已经享受“免费创业”空间政策的企业,还能享受“免费生产”政策吗?
不能。在“免费梅州”五大行动中已享受“免费创业”空间政策使用免费生产场所的企业,不再享受所在地“免费生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