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工业园区“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解读
政策原文: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工业园区“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埔县工业园区“拿地即开工”
实施方案》解读
一、本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一)破解传统审批“时间长、落地慢”的顽疾,激发市场活力。传统模式下,工业项目从拿地到开工需经历串联审批(如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平均耗时6—8个月,导致企业面临“等地期闲置”“资金占用长”等问题,严重拖慢产业落地效率。
(二)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前期服务,实现工业项目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2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二、本文件适用范围与条件有哪些?
(一)适用区域。限大埔工业园区范围内的项目。
(二)涉及项目类型。除涉及危险化学品、文物保护等特殊要求外的一般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
(三)需具备条件。已取得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用地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及供地政策;企业自愿申请并承诺配合审批流程。
三、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拿地前预审阶段。企业利用土地出让前的准备期,提前开展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环评编制等工作;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同步预审设计方案,确定技术指标。
(二)拿地后快速发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出让金后,12个工作日内集中核发“三证”及质安监手续。
四、违规处理与退出机制包含哪些方面?
(一)企业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未按预审方案建设(未按规划建设);超期未补齐容缺材料或违反能耗指标。
(二)企业未履行承诺的后果。撤销已发许可证,追缴已享受的政策补贴,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