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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入选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1-07 10:11:26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其中,兴宁市被确定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据了解,此次经县级申请、核查报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共确定201个县级单位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指出,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围绕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治理效能提升、“路衍经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完善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不同地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目标。2023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将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创建单位组织评估,验收合格的,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

  据介绍,近年来,兴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坚持“一中心、两纽带、四示范”建设思路,高质量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设了一条条党心民心振兴路、产业脱贫致富路、平安出行便民路、城乡连接快捷路,有效将散落的农村居民点、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资源等连接起来,带旺人气,撬动经济。下一步,兴宁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记者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