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叶塘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叶塘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洋陂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涂漆废气和烘焙工段产生的烘焙废气,每台漆包机自带一套三次催化燃烧装置,采用“三次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酚类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条件下,非甲烷总烃、TVOC的短期平均质量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正常排放条件下,非甲烷总烃、TVOC的年平均质量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叠加后非甲烷总烃、TVOC的短期浓度符合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用地为已建厂房,基础层为混凝土,地下水污染防治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生产厂房、危化仓、拉丝液池、危废暂存仓和一般固废暂存仓等,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地面防渗设计、防渗层为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生活垃圾堆放点、半成品暂存区、一般原料仓和成品仓等辅助设施区,上部铺设 15cm 厚的防渗钢纤维混凝土现浇垫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8cm/s;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底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设备有拉丝机、漆包机、退火线、水泵、风机等,采取降噪措施有:通过采取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作基础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高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在厂区内、厂房四周及厂界周围设置围墙等。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废如废铜丝、铜泥、废漆包线、废涂漆模具等,在厂内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如废含漆毛毡、废滤芯、废含油毛毡、废催化剂、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稀释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在厂内集中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拉丝油暂存于拉丝液更换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可能涉及土壤渗透途径影响的区域,参照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要求实施防渗,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包括拉丝油、聚氨酯漆、聚酯亚胺漆、聚酰胺酰亚胺树脂、稀释剂、润滑油等风险物质在生产过程使用时暂存容器破损发生泄漏,并可能伴生火灾事故、废气事故排放及其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等,要求按地下水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各分区的防渗,原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用防腐、防渗漏设计,并修建围堰、收集沟、收集池等;设置消防废水收集管网系统,并将管网系统与事故池连接,确保火灾时产生的消防废水经管网收集进入事故池中暂存。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项目风险水平在可防控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