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枪比赛
时间:2015-08-06 17:35:00
来源:未知
1.应抽签决定运动员的试掷顺序。
2.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掷3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掷3次,试掷顺序与前3次试掷后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试掷结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按规则第146条3处理。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掷6次。
3、比赛开始前,运动员可在比赛场地练习试掷,练习时应按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并始终处于裁判员的监督之下。
4.一见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持器械练习。无论持器械与否,均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落地区以内地面练习试掷。
5.(a)掷标枪时应握在把手处,从肩部或投掷臂上臂的上方掷出,不得抛甩。不得采用非传统姿势进行投掷。
(b)只有标枪的金属枪尖先于标枪的其他部位触地,试掷方为有效。
(c)运动员试掷时,在标枪出手以前,身体不得完全转向背对投掷弧。
6.(a)不允许使用任何装置对投掷时的运动员进行任何帮助,例如使用带子将两个或更多的手指绑在一起。除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以外,不许在手上使用绷带或胶布。
(b)不允许使用手套。
(c)为了能更好地持握器械,运动员可以使用某种物质,但仅限于双手。
(d)为防止脊柱受伤,运动员可系一条皮带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的带子。
7.运动员开始试掷后,如果其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投掷弧、助跑道标志线和助跑道以外地面,或在试掷时标枪出手不符合规定,均判为试掷失败。
8.如在试掷中未违反上述规定,该运动员可中止已开始的试掷,可将器械放在助跑道内或外边,在遵守本条第
12款中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离开助跑道,然后返回助跑道重新开始试掷。
注:本款中允许的所有行动应包括在规则第142条4中规定的一次试掷的时限之内。
9.如果在试掷时或在空中飞行时标枪折断,不应判为试掷失败。根据本规则,运动员可重新进行一次试掷。如果运动员因此失去平衡而犯规,也不应判作试掷失败。
10.标枪枪尖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
11.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测量成绩。民论尖的最先触地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弧内沿,测量线应通过圆心。
12.标枪落地后,运动员方可离开助跑道。离开助跑道时,首先触及的助跑道两侧平行线或线外地面必须完全在投掷弧及两端延长线的后面。
13.必须将器械运回投掷区,不得掷回。
14.应以运动员最好的一次试掷成绩,包括因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掷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助跑道
15、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30米,至多为36.5米,条件许可时,应不短于33.5米。应用宽5厘米的两条平行线标
出助跑道。投掷弧半径为8米,运动员应在投掷弧后面完成试掷。投掷弧可以画出,也可用木料或金属制成,弧宽7厘米,涂成白色,与地面齐平。投掷弧两端向外各画出一条白线,线宽7厘米,长75厘米,与助跑道标志线垂直。
16.助跑道左右倾斜度最大为1:100,在投掷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
17.标志物:运动员可以在助跑道旁放置1~2个标志物以帮助起动或助跑(由组委会提供或批准)。如未提供此类标志物,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布,但不得使用粉笔以及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似物质。
标枪
18.结构:标枪由3部分组成,抢头、枪身、缠绳把手。枪身应完全由金属或其他适宜的类似物质制成,并装有尖形金属枪头。
标枪抢身表面不得有小窝、凸起、沟槽、突脊、空洞、粗糙,枪尾必须自始至终平滑和均匀一致。
注:如果在枪头前端焊接一个加固格尖属于合法范围,但整个枪头表面必须平滑和均匀一致。
19.把手应包绕标枪重心,其直径不得超过枪身直径8毫米。把手表面应为规则的不光滑型,但不得有任何种类的绳头、结节或呈锯齿形。把手的厚度应均匀。
20.标枪所有部位横断面应为规则的圆形(见注1)。枪身最大直径应在紧靠把手前端的地方。枪身中央部位,包括把手下面的部分,应为圆柱形或向枪尾方向稍微变细。但把手前后两端论身直径减小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