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清理背景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2〕155 号)等文件精神,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2022年10月31日前,以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并审查,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二、主要内容说明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予以废止的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已有新的规定执行而需要废止,宣布失效的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已过适用期限。
三、制定意义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对我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有效清理,便于监督管理,对以后文件的制定和参考能够做到简便快捷适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