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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安置政策措施》解读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4-20 11:34:18

政策原文: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安置政策措施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自然灾害危险区域

建房户避险搬迁安置政策措施》解读


  一、本文件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仅限经认定的梅州市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建房户、农村削坡建房户、河湖管理范围内和山洪危险区建房户、其他受自然灾害威胁并有搬迁意愿的建房户)。

   二、本文件主要亮点有哪些?

  (一)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

  适用对象:避险搬迁的缴存人、配偶以及双方父母。

  提取额度:不超过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时需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

  适用对象:避险搬迁人及配偶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

  贷款额度: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但无需受“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的限制。

  (三)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适用场景:搬迁户原住房暂无法居住,需租赁过渡住房时。

  提取方式:可按月按需提取,无固定额度限制。

  (四)鼓励避险搬迁群众开户缴存。

  符合避险搬迁条件的群众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开户缴存,享受单位缴存职工同等待遇。通过 “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特色业务--灵活就业人员管理”,即可线上完成开户和缴存。

  三、业务办理需提交哪些材料?

  在原有办理事项所需材料的基础之上,增加所在村、镇政府出具的避险搬迁户以及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时需个人支付的费用等证明材料。

  原有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办事指南栏目,搜索“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或提取)”或“租房提取”等事项获取。

  四、业务办理咨询渠道有哪些?

  可以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或“人工客服”在线咨询,也可拨打公积金中心热线电话0753-2285812

  或线下窗口获取详细办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