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
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粤府〔2018〕105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89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在现有的市政务OA系统的基础上,建成全市集约共享的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公文、办公、审批等政务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统一的组织架构,并实现与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省政务微信一站式接入,实现多部门协同和扁平化管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推进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系统建设。参照省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的技术规范及建设标准,在现有市政府OA系统的基础上,整合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政务邮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政务信息系统,建成全市集约共享的梅州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包含PC端协同办公统一门户和移动端协同办公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全市政务OA系统的整合。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OA系统,没有配套OA系统的新组建单位和OA系统不成熟的单位,必须建设OA系统,且必须依托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搭建OA系统。已有成熟OA系统的单位,可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实现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各级各部门其它政务信息系统的对接。全市新建政务信息系统全部要求接入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逐步推进现有政务信息系统与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对接,将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作为政府业务系统的集成平台,实现政府审批事项全业务流程可视化,助力政府向“审批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压缩”的改革方向迈进。[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推进与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对接。完成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与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无缝对接,建设安全可靠的省市公文交换渠道,省OA系统文件可直接下发到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文件可直接发送到省相关部门,实现跨单位、跨层级的信息共享、网上协同办公,逐步利用省签章系统,实现验章功能,保证渠道可信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省政务微信的应用。全市推进省政务微信的应用,提供即时通信及全省通讯录功能,逐步提供工作圈、文件交换、任务管理、新闻联播、云盘等移动端应用,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使用省政务微信进行公务交流和工作协同,不再通过微信、QQ等其它渠道开展工作,有效防止敏感数据和文件泄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工作是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名单(附件1)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人:钟梦妮;联系电话:2188107;邮箱:xxzx403@meizhou.gov.cn)。
(二)按计划逐步推进。原则上没有配套OA系统的新组建单位和OA系统不成熟的单位优先上线,已具备成熟OA系统的单位逐步按规范接入,相关费用按《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2019〕5号)解决。
(三)规范平台管理。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制定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管理办法,规范平台使用、人员和电子文件管理,线上电子文件与线下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只传输非涉密、非敏感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树立保密意识,避免产生泄密事件。
(四)定期通报进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加强推进工作的检查,对各级各部门协同办公推进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跟踪,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级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实施计划表(附件2、3)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人:钟梦妮;联系电话:2188107;邮箱:xxzx403@meizhou.gov.cn)。
附件:
⒈ 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联络人员名单
⒉ OA系统的推广实施计划表
⒊ 政务信息系统对接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实施计划表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