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申报技术指南》中“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需要由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 的要求, 2020年2月12日,广东梅江清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方案在梅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2月18日,我局在公示期限内,均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关于广东梅江清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方案的公示》的意见。
特此说明
梅州市林业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