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与新修订或修正的法律、法规有效衔接,我局组织制定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3月8日—2021年4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有关修改意见。
谢谢关注和支持!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