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我办通过梅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梅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截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通过门户网站、电子邮箱方式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根据征集的意见,我办认真研究和结合政策相关情况吸收采纳,现将吸纳采用情况予以公告(吸纳采用情况详见附件)。
专此说明。
附件:网民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