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6日在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