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咨询评估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 年第 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省人大常委会[2018]19号)、《五华县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造价内控管理实施方案》(华府办函[2018]197号)等要求,我局拟了《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2019年3月18日至4月7日,公示期内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电子邮件:mzwhfgj@163.com;传真电话:4434663。
2.来函请寄: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14400)
附件:《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