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时至10:00时
来访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梅州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梅州市分公司
来访嘉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梅州分公司总经理 廖耀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梅州市分公司总经理 吴建尤
访谈主题:就保险承保、保险理赔、政策性保险、保险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
参与方法:拨打24小时报料热线114、直接拨打热线电话2221678、发短信到07532221678或关注“梅州电台新闻台” 官方微信、新浪官方微博留言。
魏女士好!您在2017年购买(60周岁以上)保险是我公司开办的“银龄安康保险”(也叫“老人保险”),年缴保险费:100元/人/份,保险期限为一年,老年人可以获得的保障范围是: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住院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赔付。个人付费投保“银龄安康保险”,我公司会向投保人发出保险凭证,保险凭证中有保单信息和公司服务电话,如有异常可联系我公司解决。如未收到保险凭证,也可以随时通过我公司95919服务热线、在营业网点或通过村镇干部向我公司服务人员反映,如出现误投保、需停止自动续费等都可以解决。至于2018年仍出现扣款,应该是投保时选择了续保银行转帐(扣款)。如果本人不同意续保,可以在到期前或到期后30天内通过服务热线、公司营业厅申请终止,我公司将退还扣除的保费。

陈先生想了解的应该是中国人寿“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该产品是附加于“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中投保的产品。凡出生28天以上、十七周岁以下可投保,保险期间与主合同“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相同,是一个终身寿险+重大疾病保险组合产品,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是:保单生效之日180天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了解以上内容后,对“提前给付”要如何理解呢?因“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是附加在“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的终身保障产品,当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投保约定的保险金额赔付,不必等待身故才赔付,故“提前给付”的意思就是先行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我公司营业人员解释确诊即赔与以上规定是没有矛盾的,差别在于给付时点上,陈先生理解的是患者住院诊断后即赔,不必等到出院后办理赔付。但在实际中,患者住院期间所有医学诊断、治疗等资料,因未整理归档,医疗机构是不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保险公司无完整资料是无法进行理赔的。“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是给付性人身保险合同,只要符合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将按按约定的保险金额赔付,而补偿型合同,比如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与一般的人寿保险不同,它是一种损失补偿性质的保险,费用核定过程需按照医保标准剔除自付药费部分,如已到第三方报销的,还需要剔除第三方的报销金额,然后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

经联系刘先生,因刘先生本人未查看保险单,对具体情况不清楚,在这里我们可以介绍一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开办的学生幼儿保险。⑵、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A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身体伤残或在等待期9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B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C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90天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或特定门诊诊疗,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或特定门诊诊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扣除本合同约定的100元免赔额后,本公司在疾病保险金额范围内按70%给付。如无第三方补偿或给付的,则在扣除免赔额后,对其余额在保险金额范围按累进制计算方法赔付比例给付。⑶、理赔手续:索赔时请提供下列单证:①保险凭证;②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伤残证明;③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④出院小结(仅限于住院费用给付);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收据;医疗费用结算总清单;⑥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及保险公司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