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6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1时
来访单位: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来访嘉宾: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梁维
访谈主题:就有关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管理方面的工作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
参与方法:拨打24小时报料热线114、直接拨打本台热线电话2221678、发送短信到07532221678或关注“梅州电台新闻台”新浪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点击一级菜单“我要报料”留言
1、五华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6月17日与魏先生取得联系,并告知其反映问题的具体答复:办理农村房屋(即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十三款中“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规定对未经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不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至于城市居民在农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能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则不在上述条款规定的范围中。城市居民在农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依法取得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城市居民在户口迁移前,即其还是农村户口时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二是城市居民通过继承方式在农村取得房屋产权,其同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