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1时
来访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来访嘉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雁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总经理李旭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总经理许国驹
访谈主题:农业保险、车辆保险、个人养老金保险、惠民保等业务及保险销售理赔、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参与方法:1.关注“梅州电视民生820”微信公众号,点击一级菜单“我要报料”进入“行风热线”留言。 2.关注“梅州电台新闻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一级菜单“行风热线”进入“我要报料”留言。 3.上线直接时间拨打热线电话2221678。
1、主持人:民生问答,即时回应。在本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人保财险梅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梅州分公司上线宣传期间,我们接到了一些群众反映的涉及保险方面的问题,今天我们挑选了部分热点问题请上线单位领导现场回应。首先来关注市民李先生反映的问题,李先生说,自己在梅州购买的新能源货车在本地投商业保险 保费特别贵,他买100万元的保额就可以的,但是保险公司一定要他买300万元的保额,还有司机和乘客险。总之就是把保费整体拉高才愿意给他出保单。面对车主诉求,贵公司有什么看法,如何实现新能源车险全链保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回复:感谢李先生的提问!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金财险司函〔2024〕40号文),《关于切实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工作的通知》,强调各财险公司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新能源车交强险不得拒保,商业险愿保尽保,要求各财险公司全面排查整改,取消不合理承保限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实现“愿保尽保”,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搭建“车险好投保”平台,于2025年1月25日正式上线,微信搜索小程序“车险好投保”,登记车辆相关信息,点选要投保的保险公司后即可跳转对应公司的官网投保入口办理投保,为新能源车辆提供承保服务。重点解决新能源高风险车辆投保的问题,“车险好投保”平台支持行业新能源条款下定义的新能源汽车。包含家用车等非营运车以及营运车。支持未上牌的新车投保。谢谢!
2、(录音)张女士反映:我是在单位上班的,现在个人养老金是比较热门话题,在网上看到有很多个人养老金的消息,身边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都在推荐开户和产品,听说还能抵税,但还是想了解下个人养老金是什么?具体怎么缴费和领钱,又怎么抵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回复:感谢张女士的提问。从概念上讲,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并基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相衔接。通俗来说,个人养老金就是个人自主选择并通过购买相关金融产品实现补充养老功能的制度。
在参与范围上,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后,只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已退休人员不能参加。
在开户及购买上,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一是开立账户,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二是缴存个人养老金及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个人自愿在特定账户缴纳一笔钱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如中国人寿寿险公司鑫颐宝两全保险,保障期限灵活,保险责任多样,到达退休年龄时又多一个养老金来源、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三是享受税优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根据个人使用的税率不同,节税金额也不同,最高可节税5400元,同时,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投资收益不缴税,个人退休领取仅按3%税率缴纳。
在领取上,个人养老金账户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力、出国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若参保人身故,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按照规定依法继承。谢谢。
3、胡先生:我最近在购买车险时遇到一个问题,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说我必须同时购买一份驾乘险,否则出不了单,这种行为合理吗?是否违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回复:感谢胡先生的提问。胡先生反映的车险捆绑销售问题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商业保险时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任何强制搭售行为均涉嫌侵权,监管部门对此类问题高度重视,广大车主如遇到捆绑搭售的情况可以拨打全国保险消费者投诉热线12378,或向梅州市金融监管分局反映。谢谢。
4、(录音)薛先生反映:之前我家人分别在梅州和广州住院,住院的时候因为我们不是很了解惠民保报销的清单,家人拿去网点的时候那边的人说报不了,有一些药不属于报销范围,(扣除之后)合起来金额够不上起付线。我看保单上面没有明确指出自费部分(纯自费药物)不给报,因为我们是在APP上购买的,我觉得他们在网页上的宣传是不够的,他们没有对纯自费进行特别的说明,没有对甲乙丙三种药物作详细的说明,那这自费部分到底是指医保用药能报销的目录的药品的自费部分还是纯自费药物也算这部分?这个概念有点模糊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回复:感谢薛先生的提问!
关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达不到起付线”的问题。“梅州惠民保”报销是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第四重保障,是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的有机补充,有效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其涵盖5个保障责任,每个保障内容有不同的起付线,需根据不同保障责任进行核算。保障内容:一是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保障(起付线1万);二是个人先行自付住院费用保障(起付线1.5万);三是医保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费住院费用保障(起付线2万);四是特新和单独支付国谈药品费用保障(起付线2万);五是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保障(起付线1000元)等。
关于自费药的问题。自费部分除《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规定“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外,均可纳入报销范围,该部分是属于“梅州惠民保”第三个责任医保政策范围外的个人自费住院费用保障,起付线是2万元,达到起付线后进行报销。
关于“在APP上投保惠民保,网页宣传不够”的问题。在通过APP系统购买时,会提示产品条款须知,产品详情有详细说明保障责任及不予报销的情形。在销售期,“梅州惠民保”通过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大量宣传,宣传内容包括产品责任、保障范围、特别约定等,在销售期做到了如实告知的义务。宣传方式有:一是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民生820、广播电视台、访谈节目等媒体,发布推文、视频、直播等方式进行产品宣传;二是通过张贴海报、户外广告、发放宣传折页等线下方式开展产品宣传;三是公司员工当面告知。
如果客户对惠民保承保理赔有疑惑,可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行咨询。一是线上“梅州惠民保”公众号咨询。二是线下服务热线咨询,服务热线:0753-2395518。三是线下服务窗口咨询。我公司在六县两区的分支机构均设有惠民保线下服务窗口,同时在县区医保中心服务大厅也设有服务窗口,参保人可选择就近咨询。 谢谢!
5、(录音)杨女士:我爸妈都六十多岁了,前段时间听电台说政府帮六十岁以上的人买了“银龄安康”保险,这个是政府自动投保的吗?需要我们自己再交钱吗?万一摔伤的话住院能报销多少钱?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回复:梅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老年人群体,为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统一投保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简称“银龄安康行动”)。此项目由政府出资,保费由政府统一支付,手续由政府统一办理,不需每位老人逐一办理。
“银龄安康行动”保障内容有:80 周岁(含)以上的户籍老年人、60 周岁(含)至79 周岁(含)的户籍困难群体老年人(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及“三无”人员)保障为:意外身故(致残)保险金额6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600元;意外住院津贴30元/天,全年限180天;营运类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合计保险金额21万元。年龄在60周岁(含)-79周岁(含)保障为:意外身故(致残)保险金额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500元;意外住院津贴20元/天,全年限180天;营运类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合计保险金额21万元。
梅州市户籍60周岁(含)及以上老年人如果不幸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事故,住院就医后凭相关就医资料可以向服务承办单位中国人寿梅州分公司申请理赔。
在享受梅州市政府统一投保的基础上,也鼓励户籍老年人积极参与自付费升级个人保障。自付费升级不影响政府统保对象保障标准,视为双重保障,获得保障项目增加、保障额度提升的效果,更加科学地应对生活中的意外伤害风险。
6、(图片)李先生反映:前段时间,我妻子和女儿在交通事故中受了伤,住院期间,有中介找上门来,给出了“一站式服务”“快速理赔”等承诺,我签订了代理合同,当时签署的是直接赔付四万元的协议。但是后面我了解到,按照正常流程走,我们本来能够获赔12万元左右,可最后只获得了4万元的赔款,受到了很大的损失。
主持人提问:请问陈局,现在有些代理黑产当“人伤黄牛”或者是打着“维权退保”名义诈骗,监管部门做了哪些打击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回复:在打击代理黑产乱象方面,梅州金融监管分局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印发《梅州市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方案》,联合公安部门部署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并将打击代理黑产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行动期间组织反保险欺诈培训交流90场次,触达人员2742人次。
二是加强线索排查。印发《关于提供“代理退保”黑产案件线索的通知》,组织辖内保险机构认真排查收集“代理退保”可疑机构和人员线索,及时发送至公安部门。同时,指导梅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投诉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投诉处置工作专班,协同保险机构摸排“代理退保”有关证据线索。
三是建立完善行业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各保险公司通过省公司、省行业协会将本单位保险从业人员惩戒信息录入“广东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从业人员信息共享,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供辖内各保险公司针对性实施行业禁入。同时,引导各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完善健全保险代理人内部管理制度,对核查确有销售误导的销售人员,严格追究其责任,如已离司,在确定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发律师函或责任追款函进行问责。
四是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联合当地公安、市监、法院、人行、金融局、网信办等6部门印发《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维权风险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从非法代理维权主要危害、抵制非法代理维权、正确认识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法反映问题线索等5方面向社会公众发出风险提示和倡议,凝聚各方合力营造打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高压态势;联合梅州市公安经侦支队,指导梅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代理退保”等主题,精心策划与制作《五竹又穿越了?只为揭露保险欺诈!》短视频,将严肃的专业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更好帮助更多消费者轻松识别“代理退保”陷阱。
谢谢。
7、黄先生:想问一下政策性水稻保险是强制参保的吗?投保流程是怎样的?有产量和价格方面的保障吗?如生长期间水稻出现了损失,请问如何理赔?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回复:感谢黄先生的提问!
关于政策性水稻保险是否强制参保的问题,政策性水稻保险遵循“自愿投保”的原则,不是强制参保的,种植户可以根据自身参保意愿进行投保。但政策性水稻保险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险种之一,主管部门明确提出“能保尽保”要求,并要求覆盖率不低于80%,所以建议农民朋友们踊跃投保政策性水稻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农民朋友粮食生产提供保险保障。
关于投保流程是怎样的问题,政策性水稻保险的投保流程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一是农户联系保险机构或在村委会登记,签署确认投保资料;二是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水稻保险标的;三是保险机构在村委会公共宣传栏或镇政府官网公示农户投保情况;四是农户缴纳自付部分保费,保险机构签发正式保单。
关于产量和价格方面的保障问题,梅州市目前实施的政策性水稻保险属于完全成本保险,涵盖了水稻种植的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每亩保险金额1250元,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损失时,该险种具备产量方面的保障,但没有价格方面的保障。如果种植户有水稻上市期收购价格方面的保障需求,可以投保商业性水稻收入保险,提供既保产量又保价格的收入型险种,以满足农户水稻种植过程中的风险保障。
关于生长期间水稻出现了损失如何理赔的问题,根据出险时不同生长期保单约定的保额,结合现场查勘测产核定损失率、农业部门出具的专业鉴定意见进行理赔。水稻的损失率在15%(含)以上至80%(不含)以下时,视为部分损失,按损失率比例赔偿;水稻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按保险限额赔偿。
如果水稻出险,可以致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18热线电话报案,或向村干部和乡镇农业站反映或上报,承保机构将会同农业部门开展查勘理赔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理赔手续。谢谢!
8、林先生:我们今年刚开始投保员工团体意外保险,这个保险主要保障哪些方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回复:感谢林先生的提问。员工团体意外保险主要为员工提供意外伤害保障,通常包含针对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等提供相应保额的保障,若员工因意外住院,还可以按住院天数给付津贴。购买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重大疾病及意外津贴的员工团体意外险,保额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自定,上述几种保障可以基本实现为企业员工提供基础保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