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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罗伟纯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6-24 16:35: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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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1时

来访单位: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来访嘉宾: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罗伟纯

访谈主题:有关保障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农村改革、惠农强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参与方法:①关注“梅州电视民生820”微信公众号,点击一级菜单“我要报料”进入“行风报料”留言。②关注“梅州电台新闻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一级菜单“行风热线”进入“我要报料”留言。③上线直播时间拨打热线电话2221678。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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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翁先生:我在五华县周江镇桂子村,想跟局长提一下,我们村在2021年的时候就已经建设了一小片的高标农田基础设施,现在还有两个片的高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还没有搞,想问一下局长什么时候能够帮助我们村去搞一下这个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6月20日致电联系翁先生,解答实施高标准农田条件,一是由村委收集需求报镇政府,镇政府统一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安排,逐步纳入建设范围,二是由新型经营主体或者村委集约一定规模的连片农田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按照“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翁先生表示已明白。


  2、侯先生:我是梅江区西阳镇清凉村的,我主要是想了解一下农村资产是否可以进行流转交易,还有就是,是不是有规定一定要上网进行交易,主要就这两方面的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6月18日致电侯先生联系:告知农村资产流转交易相关规定。农村资产从权属上来看,可以分为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属于村集体的耕地、林地、店铺、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等。个人资产主要指承包地经营权、果场经营权、茶场经营权等等。根据《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相关规定,集体资产的流转交易,必须要在平台公开交易。个人资产则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上平台公开交易,没有强制要求。侯先生表示已经清楚。


  3、李先生:大埔县枫朗镇四联村写着黑米种植基地,我们那里都没有种黑米,他就拿着黑米到广州农博会那里展览了,这样做就不行,我觉得这样就是欺瞒欺骗群众。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接到反映后,我局多次与大埔县农业农村局及枫朗镇、四联村了解李先生反映的情况。据了解,这位李先生所说的黑米种植基地是2017年精准扶贫期间,为发展村级产业,由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派驻四联村扶贫工作队,于2017年3月向广东省农科院申请了一些黑米种子,在该村租赁耕地试种了5亩。委托贫困户李有欢的弟弟李有平进行耕作,期间肥料、农药、人工费等由李有平支付,收割后经测算亩产干谷约500市斤,合计约2500市斤稻谷,碾出黑米成品约1250市斤,由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派驻四联村扶贫工作队每市斤8元回收。

  2017年11月16—19日,第八届广东省农业博览会在广州举办,为了宣传推介大埔县(枫朗镇四联村)特色农产品,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争取到了一个展位,由扶贫工作队一行带着黑米、腐竹、菜干、柚子加工制品等大埔县(枫朗镇四联村)农特产品,到广州农业博览会上参展、宣传推介,拓展农产品市场。由于没有拿到黑米订单,黑米市场销路受限,黑米产量不高,种植效益不佳,种植一季后再也没有种植。


  4、古先生:因为我们种了有100多亩地嘛,一直没有农机,就想买点农机,但是我们现在又不知道补贴高低,因为它有很多种机型,又不知道买什么机,问一下这个补贴要在哪里办,大概是补贴的额度有多大?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6月19日致电古先生联系,告知其可以根据种植作物和具体需求来选择购买农机。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包括25大类153个品目(有清单目录),大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灌溉机械、收获机械等等。对列入补贴的农机具,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一般不超过该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购买目录范围内的农机后,可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补贴,梅江区、梅县区、五华县的还可到当地镇政府申请办理。另外,从去年开始,旧农机报废并购买同种类新机具补贴更高,播种机、水稻抛秧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可比原来的补贴高约50%,这是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而出台的新政策。古先生表示对答复比较满意。


  5、钟先生:我是一个养猪户,现在有1000多条,现在能不能扩建呢?扩建需要什么手续呢?要有什么条件?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6月23日致电钟先生,告知其猪场扩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市拟出台《梅州市推进规模化生态化生猪养殖实施方案》,在生猪养殖场升级改造、示范试点等方面涉及项目备案、用地用林、贷款、保险等业务的,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给予倾斜。并通知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对钟先生猪场扩建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


  6、陈先生:梅县区丙村镇的稻鱼共生基地的水稻种得是一言难尽,全是杂草,为什么专业人士承包耕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经梅县区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梅县区丙村镇“稻鱼共生”基地,规模约500多亩,由梅州市稻丰实业有限公司租赁耕地进行规模化种植经营。今年基地种植的早稻长势正常,该基地采用生态绿色种植管理模式,不施用化学除草剂,田间杂草在天气好、雨水充沛的季节,生长旺盛,造成部分田块杂草较多。接下来,我们会组织县、镇农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导经营主体加强田间管理,做好田间杂草清除和病虫害防控,确保稳产丰产。      

  

  7、刘女士:我居住的小区有很多人养狗、养猫,要不要办证的?要去哪里办证?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犬猫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人类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也未将犬猫列入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畜禽名录,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家畜,目前养犬、养猫无规定要到农业农村部门办理证照,但要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做到文明养宠,出门遛狗的时候,拴好狗绳,防止狗咬人或者传播疾病。


  8、张先生:五华县有村民占用大面积水田耕地建房,多次投诉没有得到相关的合理解决,建房者还加快速度施工。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致电张先生了解到其反映本村村民张建新于今年1月在长布镇嶂下村双峎队占用水田建房问题。相关情况已转五华县农业农村局核实,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和询问调查,结合长布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的材料,核实该建筑所处地块同口径现状及规划均为建设用地,不存在占用水田建房问题。如果梁先生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循法定诉讼途径解决。

  

  9、梁先生:我关注到近期网上曝光很多豆角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新闻,梅州农业部门在这方面是怎样进行监督把关的?万一有问题能不能进行产品溯源?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关于农残监督把关方面,一方面开展乡镇网格化管理,从源头开始对各辖区内豇豆种植主体巡查指导种植、监管用药,各县(市、区)每半个月就要报送辖区内豇豆种植情况,直到豇豆下架。另一方面,我们增加抽检频次,对未上市的豆角开展常态化的禁限药物残留检测和常规药物残留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公开公示,不合格产品不准上市并要求整改。

  关于产品溯源方面,按照最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要求种植主体通过省追溯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上市必须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一码追溯。如兴宁市叶塘村种植的80多亩豇豆,如果上市,必须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行溯源。对于外来市场流入的豆角,一般都是通过海吉星等大型批发市场流入梅州地区各个小市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依据进货单可查出批发市场商户。

  

  10、刘先生: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隍城路双孖池,以前这个被霸占的地方就是耕种的,他霸占的地方是一分多地,十几年一直都在耕种,那个土地的性质是属于耕地来的,2022年的时候就开始第三方来霸占那个土地,租给别人,这个土地现在霸占了,改变了模样,你恢复为以前我们耕地的模样嘛,村民农民有什么问题,肯定第一时间是反映给政府,(希望)帮助我们农民去解决这个土地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致电刘先生了解:刘先生名为刘瑞记(留隍镇上汪村),反映2022年他家的1分多耕地(隍镇隍城路双孖池)被廖伟朝(留隍镇寨内村)用2个集装箱占用作商业用途,同村村民小组长和村民签名证明耕地由刘先生耕种,诉求是将耕地恢复原样还给刘先生。我局派员到丰顺县留隍镇进行了专题调查,与报料人当面了解情况和现场查看,据报料人所述,该地块为其妻弟家的承包地,但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未确权登记,原承包合同等各项资料均已遗失。目前,我局工作人员已建议报料人尽量查找承包合同等原始材料,提供给镇村进行判定。同时,我局要求县镇帮助报料人查询是否留有承包合同等档案资料,并组织村两委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协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关于集装箱等非农建设方面,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职能。

  

  11、张先生:请问“振兴乡村公益金”能不能够帮扶困难群众?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致电张先生了解到:其咨询有哪些补助可以申请到个人,用于医疗、教育等方面。已答复农业农村部门暂无相关的补助政策,建议可咨询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

  

  12、叶先生:五华县岐岭市民希望可以出禁止电鱼公告、兴修水利领取补助一定要正道正理。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致电叶先生了解并做答复:

  (1).叶先生反映登山湖高速铁路处农田灌溉水圳有1000m未硬底化,并希望拦河陂能够升级改造成吊闸式的问题,经核实该地点处于岐岭镇联安村的河道(宽50米)电站陂头以及引水渠道(2019年水务局修建2000米,规格1.5米*1.5米。当时因资金原因,中间地段有约1000米没有建设)。已向市民解释拦河陂头以及电站陂头的引水渠属水务局河道管辖范围,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该避让的地块。联安村属于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村之一,新建设有3条灌溉水圳共800多米,大大改善了该村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2).叶先生提出“希望农田可以统一连片承包”的建议很好,符合五华县当前扶持适度规模粮油经营主体的政策。

  (3).叶先生提出“种粮补贴发放至村委,不要发给个人”的建议。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从2016年起,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调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规定,该建议和上级规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不符合,暂时不能实施。

  (4).叶先生提出“设置电鱼公告”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规定,已明确电鱼属于非法捕捞违法行为。该事项已转五华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该局将加强《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的执法力度,持续组织县镇执法人员联合巡查检查,清理地笼、绝户网等非法捕鱼工具,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53-8126071。

  

  13、刘先生:兴宁市水口镇杨村市民反映霸占土地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致电刘先生了解到:其反映本村村民朱庆禄占该村62、63队山林等地约6亩进行建设,诉求为要求拆除朱庆禄建设的非法建筑。该职能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


  14、曾先生:兴宁市泥陂镇大新红火蚁非常多,希望可以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6月18日,我局致电曾先生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到曾先生所在村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并指导村民科学施药防范。曾先生当天下午电话反馈我局对此次防控工作表示满意。


  15、林先生:五保户的田要不要交回集体?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6月18日与林先生电话沟通,林先生反映其兄弟是“五保户”,2024年去世,了解其中兄弟原承包的田是否要交回村集体。已电话回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五保户”整户消亡后其承包地应由村集体收回。林先生表示已明白。


  16、刘先生:平远县热柘镇出行道路被铁轨妨碍。

  市农业农村局回应:非农业农村部门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