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处梅城月梅路,前身为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始建于1982年,占地面积近百亩,是隶属于梅州市司法局的副处级建制单位。2014年更名为梅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履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职能。目前,场所内设12个正科级职能科室,包括7个科(室)和5个大队,编制75名。所党委下设6个党支部(含1个老干支部),在所党员71名。
近年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梅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推进“一体两翼”战略布局,持续深化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平安场所和法治场所建设,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戒毒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连续23年安全管理“六无”目标(截至2024年)。先后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被省戒毒局评为2017年度教育矫治工作“优秀单位”。荣获梅州市“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4年,我所创新“1234”党建工作法,获得全市第四届党建工作创新大赛决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