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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七部门印发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推进普特教育双向融合发展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6-19 09:43:3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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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梅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我市“十四五”时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的目标任务和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融合教育发展的举措等。

  《计划》提出,到2025年,我市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其中,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在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方面,《计划》明确,我市将持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坚持“全覆盖、零拒绝”原则,巩固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模式,确保“应入尽入”,适宜安排每一名残疾儿童。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对象,各县(市、区)应将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参照随班就读学生标准提供各类支持资源。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

  在推进融合教育发展方面,《计划》明确,我市将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开展集团化办学,把普特融合办学纳入集团化办学试点与实验,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互融通,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

  此外,我市将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提升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质量,开展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计划》明确,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健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学校。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我市将强化特殊教育常态化督导与评估,把特殊教育发展作为必检内容,纳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督导评估和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市级相关部门将适时对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评估。(记者 吴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