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发布《致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依法依规办学,共筑教育良好生态》,就暑期校外培训工作向各机构提出相关要求与倡议,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环境。
信中强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严格按许可范围开展培训,严禁超范围经营或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办学地址。全市所有合规培训机构必须按要求在全国监管平台注册,完成信息填报并接受动态监管。尚未完成资质审批或资质不全的机构,须立即停止招生及培训行为,抓紧完善相关手续。
信中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以“一对一”“住家教师”“研学”等隐形变异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也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学科类培训相关的竞赛、考试等活动。同时,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违规培训,不得在培训机构兼职授课,违者将面临吊销教师资格、开除公职的严厉处罚。
在收费管理方面,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且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应与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指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APP家长端”进行选课、缴费,所收培训费用全部纳入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并开具合规发票,不得要求家长私下交费买课。
资质要求方面,机构必须坚持“一校一址、一址一证”原则,亮证办学;从业人员须通过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严禁聘用有性侵、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安全监管同样严格,各机构要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在暑假前至少全面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保障培训师生人身安全。
此外,任何机构不得在校园周边发放培训广告,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
市“双减”办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记者 李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