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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150㎡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04-11 16:15: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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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五华县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华府办函〔2020〕26号)的确权登记一般原则,夫妻一方为本村集体户口,且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可以由农村户口(须在本村民小组)的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宅基地面积要求按照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房屋建筑层数不得超过4层的标准严格执行。如有不详,可拨打咨询电话:0753-44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