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梅州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回应关切
当前位置:
首页
>
回应关切
>
热点问题回应
>
其他
未就业毕业生 团组织关系如何转?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06-22 10:02:16 浏览:
-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兴宁兴田街道办事处:毕业生未就业可先将团组织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可通过手机微信12355青年之声公众号将团籍转入兴田街道金源社区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