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回应关切 > 热点问题回应 > 其他
我市印发实施方案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全面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4-02-28 11:05:14  浏览:-
字号:

  日前,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梅州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底,基本建立校外培训执法制度和相关协调机制,执法力量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校外培训执法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要突出执法重点,明确底线要求,严格准入登记,规范日常运营,加强收费管理、安全管理、广告监管,治理隐形变异。要建立健全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监测体系,加强收费监测。大力推广“先学后付”或使用数字人民币的收费模式,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恶意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实施方案》要求,要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日常广告监管工作对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的校外培训广告开展排查清理,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以冬夏令营、中高考志愿填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依法打击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方案》提出,要严格执法行为,制定目录清单,健全协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协同执法。建立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要提高执法能力,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校外培训领域的法律知识、专业执法水平。(记者 吴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