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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领
来源:12345政府热线  时间:2021-12-17 09:29: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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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

  法律依据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2.《关于印发<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55号)

  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市直:梅州市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303办公室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二楼人才服务中心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行政区文化路6号5楼人才服务中心

  兴宁市:兴宁市谢玉英培训大楼5楼人才流动股

  平远县: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蕉岭县:蕉岭县安民街3号三楼就业培训股

  大埔县: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社劳组

  丰顺县: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一楼窗口

  五华县: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1号窗口

  咨询电话

  市直:0753-2302958

  梅江区:0753-2196960

  梅县区:0753-2589135

  兴宁市:0753-3360631

  平远县:0753-8899231

  蕉岭县:0753-7188276

  大埔县:0753-5556762

  丰顺县:0753-6686962、0753-6686961

  五华县:0753-44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