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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特定门诊 是否需进行年审?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0-12-08 09:5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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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现行的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有关规定,除恶性肿瘤(放、化疗)和肺结核两个病种每年需按自然年度审核外,其余病种认定后无需年审或重新申请。年度审核时,恶性肿瘤(放、化疗)病种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继续放、化疗方案及化疗用药清单,肺结核病种的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近半年诊疗资料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