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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梅州市对外公布市直及八个县(市、区)核酸检测采样点的位置信息。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1月29日下发通知,明确全省不再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挂号费,要求安排足够工作人员在夜间和周末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全力满足广大群众新冠病毒检测需求。
为服务群众新冠病毒检测需求,梅州市加大对核酸检测采样点的布置,并公布采样点信息,市民可到以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