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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印发
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不超过4300元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3-16 10:33: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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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近日发出《关于印发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整合修订的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定价,并对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进行调控,标准自4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按照规定的15个主项目及相应的13个子项目价格标准进行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收费。将现行市场调节价的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

  《通知》明确,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包含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单颗)费用、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费用、医学3D扫描设计建模和打印费、麻醉费以及抑菌含漱液、抗生素、冲洗、消肿、镇痛药等相关药品费用,不包含种植体系统和牙冠等医用耗材费用,不包含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我市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分别不超过4300元、3947.4元、3603.4元。据了解,全流程调控后,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费用降幅达25%,将大大减轻群众种植牙费用负担。

  据了解,市医保局下一步将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开展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和承诺响应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的民营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记者 黄钰然 通讯员 钟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