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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水务局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的规定(试行)》等4个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7-25 15:12: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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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关于印发《梅州市水务局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的规定(试行)》等4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水务局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在企业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4个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告知承诺制规定。

二、制定的依据

依据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33号)精神,制定《梅州市水务局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的规定(试行)》等4个规定。

三、规定的主要措施

各个实施细则均对实施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监管及惩戒措施进行了明确,并制定了告知书、承诺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