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梅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教育厅有关部署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中指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各环节,强调“凡是不利于实现这个目标的做法都要坚决改过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了《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对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为了确保我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取得实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二是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的必然要求。基础教育在整个教育链条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是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环节。而当前“唯分数论”“唯升学论”却成为了影响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的两大痼疾。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对于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具有重意义,是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的有效举措。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一直以来我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校内减负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期盼的重大针对性举措,是全面推进教育改革的系列政策措施的重要一环,对我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分别从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政府四个方面综合施策提出了22项具体减负举措及五项具体保障措施。学校方面,提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并围绕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从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规范学校编班行为、加强学校课程管理、从严管理教材教辅、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科学合理布置作业、规范统一考试及评价时间、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等十一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方面,提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并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和强化在线培训监管两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地要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要参照校外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要求,同步治理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中小学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的备案管理制度,督促中小学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有序开展业务。家庭教育方面,提出联动推进家庭教育,并从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培养孩子健康生活习惯、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方面,提出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并从克服片面评价倾向、严格活动竞赛管理、加强“进校园”活动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支持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六方面。
三、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的保障措施
减负措施是否能够落地,取得预期的成效,保障是关键。《实施方案》提出了健全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督导检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五项保障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