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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16 10:03: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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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梅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9月14日,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梅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18年8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我国学生近视呈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有关方面,要结合深化教育改革,拿出有效的综合防治方案,并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明确指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需要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孩子的眼睛。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粤教体〔2019〕14号),要求各地市积极做好我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力争在2023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地级以上市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的总目标。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过程

  为切实贯彻做好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粤教体〔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4月12日和5月6日分别发函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意见;于2021年6月4日—11日在梅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梅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因工作安排,延长了公示期,公示时间从8月31 日至9月2日。经综合各方反馈意见修改形成《梅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送审稿)》。制定程序规范。《梅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送审稿)》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提交给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越来越高,低龄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着重从儿童青少年近视成因方面入手,对家庭、学校、幼儿园、学生、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方面提出建议和要求。

  (一)对家庭的建议:时刻关注孩子视力健康,一旦发现孩子有视力问题,应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近视防控;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引导孩子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控制使用电子产品,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减轻课外学习负担,合理安排学习和锻炼时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

  (二)对中小学校的要求: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强调将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压缩作业总量和时长,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考试管理,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改善视觉环境,到2023年,学校教室照明要100%达标,定期对学生课桌椅进行个性化调整,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每天上下午各安排1次眼保健操;强化体育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确保节假日学生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体育活动;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严格落实学生每年1次健康体检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

    (三)对幼儿园的要求: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四)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建立视力档案,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规范诊断治疗,对近视儿童青少年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加强健康教育,开发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教育资源。

  (五)对学生的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

    (六)对各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对教育、卫健、体育、财政、人社、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提出相应要求。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综合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孩子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