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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如何申请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4-03-29 11:19: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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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单独”夫妇提出申请时,双方首先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无法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相关证明的夫妻,主要以夫妻承诺为主,计生部门将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其次,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再次,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生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最后, 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